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家庭用藥必須了解的安全常識

來源:藥源網 更新時間:2016/11/10

有關專家表示,常用藥基本上為每個家庭必備,但藥品不是食品,很多沒吃完的、用量少的藥,最后只能放到過期了。若錯服過期藥,后果往往很嚴重。藥品作為特殊商品,其安全性直接影響健康,藥品的保存方法也會直接影響藥物的療效。

 為消除安全隱患,專家提醒家庭儲藥需避免以下誤區(qū)。

1.開瓶后保留棉花和干燥劑

有人認為,藥瓶開封后應保留里面的棉花和干燥劑,特別是糖衣片,這種認識其實是錯誤的。隨著反復開啟藥品包裝,這些阻擋水汽的干燥劑、棉花同樣會吸附空氣中的水汽,若放于冰箱內,更容易使藥品受潮。棉花及干燥劑是確保藥物出廠至開封期間的質量,開封后,棉花暴露空氣中易潮濕,干燥劑也失去作用,若與藥品擺放,容易造成藥品變質。所以,開瓶后,棉花和干燥劑應立刻丟棄。

2.開封后仍然參照包裝有效期存放

對于未開啟的或有單劑量獨立內包裝藥品,應按藥品說明書規(guī)定的貯存條件保存,開封前的保存期可至藥品標示的有效期。而任何藥品在開封后則應盡快用完,不可再參照包裝上面的有效期存放和服用。膠囊、滴丸等藥品容易吸潮,開封后應盡快服用完畢,一般應在3個月至半年內用完。服用藥水應在療程期間服用完畢。藥品開啟后進行冷藏保存,其意義在于保證短期使用質量,而不是長期儲存。

3.不重視藥品的貯藏條件

藥物常因光、熱、水分、空氣、酸、堿、溫度、微生物等外界條件影響而變質失效。不同的藥品貯藏的條件不同,但避光、干燥、陰涼、密封是保存藥品的四大要素。以溫度為例,有些藥品包裝上標注“常溫下貯藏”,意指在0℃~30℃的環(huán)境下貯藏;有些藥品包裝上標注“置于陰涼干燥處”,意指將藥品貯藏在0℃~20℃的干燥地方;還有的藥品則直接標明在“2℃~8℃冷藏”,則表示要放在冰箱中貯藏。市民只要根據藥品的具體貯藏要求操作即可。

4.不保留藥品包裝和說明書

很多人常常會遇到這樣的情況:需要用藥時,發(fā)現找不到藥品的外包裝和說明書了,不知道藥品是否過期,又不敢貿然使用,只得去買新的。找不到的藥品外包裝和說明書,被當初覺得占地方所以扔掉了。再者,有些藥物已經丟掉了本來的包裝盒,會因無法判斷有效期而導致誤服過期、變質藥物的可能,是很危險的。

5.過期藥直接扔進垃圾箱

有些人對家庭小藥箱的態(tài)度很認真:每三個月查看一次藥品有效期,把過期藥果斷地扔進垃圾桶。這種把過期藥品當垃圾扔掉的做法同樣是非常錯誤的。是藥三分“毒”,何況過期藥,隨手扔到垃圾箱污染環(huán)境不說,萬一被人撿走使用或“回收”制成新藥出售,危害更大。過期藥品一定要由相關部門正式回收銷毀,才能杜絕后患。